区直机关各部门及中央驻宁有关单位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
为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持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标语刊播工作的通知》(宁宣发〔2017〕147号)要求,现就区直机关抓好相关工作落实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本次下发的宣传标语(具体内容附后),积极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二、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到2018年上半年为集中宣传阶段。此后,适时转入经常性社会宣传工作。
三、宣传形式
1.区直机关各单位要广泛运用悬挂式横幅、电子屏、宣传栏等刊播宣传标语。
2.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旅游发展委员会要利用银古高速至河东机场沿线广告牌、跨线桥、电子屏等阵地,做好宣传标语的刊播工作。
3.中央驻宁有关单位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阵地做好刊播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要认真组织。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协调,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在本单位本系统、窗口服务单位、4A级以上景区宣传做到全覆盖,扩大宣传效果。
2.要规范管理。各单位制作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广告牌、悬挂式横幅等,要按照党委宣传部会前明确的要求统一设计、确保质量、加强管理,体现政治性严肃性。
3.要及时反馈。11月15日前,区直机关各单位将组织落实的主要做法、刊播数量、宣传效果等情况报工委宣传部汇总。
联系人及电话:郝 雨 0951-6669697(传真)
电子邮箱:nxgwxcb@163.com
附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标语(15条)
中共宁夏区直机关工委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