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及中央驻宁单位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分片协作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分片协作活动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机关党组织活动方式,探索机关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不断推动机关党的工作创新,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有效促进机关党建各项任务的落实,全面活跃区直机关党的工作。
二、片区设置
1、按照区域分布和部门特点,将组织关系隶属于区直机关工委的95个基层党组织划分为六个片区。片区设置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各片区成立协作活动组,成员由各片区内的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组成。协作活动组在工委领导下负责协调本片区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3、各片区设组长单位,组长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片区协作活动组组长。组长单位实行轮值任期制,任期1年。
三、工作职责
(一)协作活动组职责
1、负责协调片区内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2、促进片区内各党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推广先进经验。
3、有效整合片区单位优势资源,以片区为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协调开展各类党群活动。
(二)组长单位职责
1、负责协调制定片区活动计划,并书面报告区直机关工委。
2、负责片区内党组织有关工作的协调。
3、召集协作活动组会议,提出会议议题,并按议定事项安排落实有关工作。
4、负责协调对片区内各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5、对本片区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书面报告区直机关工委。
四、协作活动方式
1、召开协作活动组会议,对片区内需要协调、协作的工作协商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
2、片区内各党组织可采取轮流当值或联合当值的方式承办各类片区活动。
3、每半年应至少召开一次协作活动组会议,组织一次片区活动。
4、片区活动采取集中教育、参观学习、交流研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
5、活动经费由片区内各党组织协商筹措,工委每年从留存党费中为各片区支持5000元活动经费。
6、鼓励片区之间开展交流与合作。片区内各单位亦可采取自行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7、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以片区为单位确定工作的联系点,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加强对片区工作的分类指导。
五、几点要求
1、片区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协作活动组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担工作任务,认真承办或参加各类活动,主动做好片区工作,努力做到互学互助、真诚合作,共同促进片区工作的发展。
2、片区协作活动组要切实增强做好片区工作的责任感,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整合资源,总结经验,推出典型,推动交流与合作,切实活跃片区工作。
3、组长单位在当值期内要积极为片区活动提供支持,创造条件,充分调动片区内成员单位的积极性。片区组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协调、组织、服务作用。
4、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积极动员各级群团组织以各种方式参加片区活动,丰富片区工作内容,增强片区工作活力,着力构建“机关大党建”工作格局。
5、片区活动要紧紧围绕年度机关党的重点工作,充分体现各自特点,不断推进思想观念、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探索贴近部门实际、贴近党员实际、具有创新性的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