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良的作风保障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李志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在全区组织工作会议上要求,要用好的作风选人,最核心的就是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这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对于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组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在选人用人上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优良作风。
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必须把坚持党性原则贯彻到选人用人全过程。组织人事部门特别是党委班子中的一把手,要熟悉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靠党性严把干部选人用人条件关,坚决执行选人用人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等规定,在任免干部中必须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制度,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在形式上不简化、不变通、不走样,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跑官风、说情风,敢于抵制各方面干扰,敢于主持正义、说公道话,保持正气凛然、刚直不阿,任何情况下都能够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政策选人用人。
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必须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标尺一量到底。有德无才会误事,有才无德要坏事。全方位、多视角、多层面选人用人,要细看工作实绩、详察理想信念,更要深入到广大基层群众中去核实,这样才能对一个干部作出客观的判断。要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的标准,用政治坚定、思想敏锐的干部,不用脑筋僵化、立场不稳的干部;用敢于负责、勇于开拓的干部,不用裹足不前、无所作为的干部;用雷厉风行、积极肯干的干部,不用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的干部;用廉洁奉公、不徇私情的干部,不用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干部;用思想作风正派、务实苦干的干部,不用作风漂浮、拈轻怕重的干部,努力形成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任务常抓不懈。用好的制度可以保障用好的作风选人,用好的作风选人的关键是要建立一套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要不断完善干部工作公开制度,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要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实现优胜劣汰,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确保把“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的要求落到实处,实现把“合适的人用到合适的岗位上”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