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议
传达学习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研究贯彻意见
11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有力举措;是推动改革持续有序深入,与地方人大换届工作紧密衔接的务实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扎实推进我区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要牢牢把握总体目标和关键环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研,学习借鉴外省区改革试点成功经验,对存在和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门研究,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确保改革试点工作迈好第一步。认真做好转隶期间的工作衔接,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增强转隶人员的政治认同和归属感。加强对各市、县(区)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整体推进。
会议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局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各级党委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摆在首位、贯穿始终,把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研究、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加强与检察、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的联系对接,确保改革工作衔接顺畅、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单位既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落实,也要服务全局、紧密配合,协同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改革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