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自治区总工会机关党委召开机关及直属单位支部书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会议安排,2017年支区总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抓好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查找问题、召开会议、民主评议、评定整改六个环节工作。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马丽君参加会议,并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部工作作出四条新规定。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建立不定期考试制度。在召开2017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期间,各支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摆在首要的位置,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落实周五学习制度,不断改进学习方法,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用结合、推动工作。春节前,机关党委将组织一次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闭卷考试,以检验各支部学习成果。今后机关党委将把政治理论考试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不定期进行,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武装。闭卷考试成绩将作为支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建立月检查制度。各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要求,配备专门的支部会议及组织生活记录本,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台帐、党员信息台帐、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台帐、党费收缴台帐、党支部综合资料台账等,对每名党员参加党内生活情况进行实名登记,做到每个与会者的发言、讨论、形成决议的过程等内容记录完整,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刚性执行。2018年机关党委将把建立支部台账作为推进支部党建工作的重点,每月对各支部会议及组织生活记录本、工作台账进行检查并通报。
三、及时足额交纳,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每个党员必须在每月15日前按照党费交纳标准,向所在党支部主动缴纳党费。对党员交纳的党费,各支部要及时进行登记、汇总后于每季度末交机关党委,并随时接受区直机关工委和区总机关纪委的检查。
四、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点制度。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作用,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及就近方便等原则,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每人联系1-4个支部,主要负责了解、掌握所联系支部学习、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指导支部按照有关要求推进支部工作,及时发现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